• 2025-05-24 20:4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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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图:正在公路上行驶的半挂车。图/新华社

    违法者开车逃窜,法律职员追逐过程中形成翻车等变乱,法律者负有如何的救助义务?近日,发生在辽宁沈阳康平县的一起交通运输法律案件,引发诸多讨论。

    据极目旧事5月23日报导,今年4月,安某某的半挂车因存在超载、改装等违法成绩,被康平县交通运输法律职员拦截。在法律过程中,安某某驾车驶离,法律职员开法律车追逐。监控显示,追逐数公里后,安某某的半挂车侧翻,法律车则掉头驶离现场,未下车施救。

    对此,5月24日下昼,康平县交通运输局发布环境通报称,已建立观察组,对该事件进行观察,并将依法依规对相关职员进行追责问责,同时向伤者及其家族致歉。

    半挂车“逃窜”是变乱直接诱因

    报导中,半挂车司机安某某否认超载,但承认车辆改装。而谈到驾车驶离,其说法是“其时因为有些害怕,才中途独自开车驶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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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存在改装的违法事实,法律职员对其处罚就没有成绩。从安某某的角度,即便他认为不该处罚大概处罚太重,事后也有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渠道得到公道的机遇,而无须“害怕”,更不应该私行驶离。

    报导描述了安某某驶离时的场景:一位法律职员开车带路,另一位法律职员坐在半挂车上押车。行驶途中,半挂车涌现故障,安某某熄火修车,押车的法律职员下车,安某某启动车辆独自驶离。

    而据当地通报,法律职员发现涉事车辆涉嫌私自改装,遂请求其将车开到指定地点担当进一步搜检。在此过程中,驾驶人安某某突然加速驶离,形成车辆侧翻。

    根据这些描述,法律职员有来由认为安某某行为是“逃窜”,是对正当法律行为的对抗。以是,安某某逃窜,是导致后续变乱并形成其危险扩展的直接诱因。对他来说,这次的教导是惨痛的,其别人也应引以为戒。

    法律者追逐是不是正当需认定

    但在社交平台上,不少人认为,安某某逃窜不对,并不料味着发生变乱、导致危险的责任都要由他一个人承担。这个过程中,法律构造有无不对、有多大不对,也需纳入考量。

    根据媒体报导,侧翻发生在法律车追逐过程中。但当地通报对侧翻的表述是“驾驶人安某某突然加速驶离,形成车辆侧翻”,并未提及追逐情节。这也需要当地在接下来的观察中,明白法律车是不是存在追逐行为。

    依照媒体报导,如果事实是法律车有过追逐,那末,追逐行为是不是正当?

    2012年,交通运输部印发的《路政文明法律管理工作范例》对“拦车安全防护”作出规定,“遇有驾车逃窜的,除可能对公路设施安全有严重威胁以外,不得驾驶灵活车追缉,可以采用通知火线免费站、超限检测站点大概法律职员进行截查,大概记下车商标以便事后穷究法律责任等方式予以处置惩罚。”

    但上述规定针对的是“拦车安全防护”,与此次事件中法律职员已确认车辆违法,车辆在担当处置惩罚过程中“逃窜”的景遇,有所区分。

    而且,依据当前所披露的无限信息,涉事车辆的“逃窜”行为,是不是切合“可能对公路设施安全有严重威胁”的条件也不明白。以是,即便存在法律车追逐行为,目前也不能断言一定违法。这也需要当地在细致观察后,依法依规作出申明和认定。

    法律职员负有变乱救助义务

    这起事件中的另一个焦点是,发生变乱后法律职员未施救,有无成绩?

    根据报导,“监控中的半挂车侧翻时,跟随其后的上述红色轿车掉头,消逝在监控画面里”。当地发布的通报也明白,侧翻发生后,法律职员未对变乱现场勘查,即脱离现场。这表明,变乱发生后,法律职员未对安某某采用任何施救步伐。

    如果说“追逐方式有无成绩”等尚需观察后认定,那末,“该不该施救”则没有任何争议。从公职职员职业道德角度,即便只是路过,看到公民遇险,法律职员也应上条件供帮助,而非视而不见,“掉头就走”。

    在这一事件中,半挂车翻车如果是法律车追逐导致,那末,在法律上,引发危险的法律职员更该对安某某负有救助义务,否则大概率会被认定为不作为。一旦因不作为导致危害后果,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目前,这一事件的许多枢纽细节并不明白,是非有待观察后认定。不过,跳出此次事件来看,对路政法律构造来说,严酷法律固然是对的,但也需讲究方式要领,尤其需要注意法律范例,方能为安全、高效的交通运输供应保障。

    撰稿 / 李曙明(律师)

    编辑 / 马小龙

    校对 / 张彦君 卢茜

    发布于: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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