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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新京报记者获悉,5月15日,海淀法院联合我国互联网协会公布《互联网企业内部人员贪腐犯罪案件白皮书》并公布典型案例。在一起案例中,员工使用小我私家账户寄存公司资金,后调用资金群众币120余万元超过3个月未归还。终究该员工被判犯调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9年5月起,被告人赵某某在被害单元北京某科技无限公司担任运营人员,负责现金清分事情,并将其小我私家名下的我国工商银行卡1张用于收取、支付公司运营的资金。
2022年8月至10月时代,赵某某利用上述职务方便,调用该银行卡内应属于被害单元的资金群众币120余万元归小我私家使用,超过三个月未归还。2023年3月时代,被害单元在核对账目过程中发现上述环境,后赵某某于2023年3月30日、2023年4月1日陆续将群众币120余万元转回被害单元账户。2023年10月17日,被告人赵某某经公安构造传唤到案,到案后照实供述了上述犯罪现实。
法院经审理以为,被告人赵某某作为公司事情人员,利用职务上的方便,调用本单元资金归小我私家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其行为已构成调用资金罪。依法判决被告人赵某某犯调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案件宣判后,被告人未上诉,检察院未抗诉,现判决已生效。
调用资金犯恶行为的发生一般系因公司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不规范致使。本案被告人负责公司现金清分事情,出于钱款支取、转账退费更为便利的考虑,将小我私家银行账户用于寄存公司资金,致使公司巨额钱款处于小我私家控制、缺乏羁系的状态。
法院提示,防范公司资金被非法调用,关键在于美满公司财务管理机制,规范钱款、账户使用,根绝公、私财产混淆。企业应在经营过程中管好自身“荷包子”,切勿在财务问题上“公私不分”,激发调用资金风险。
编辑 杨海 校对 卢茜
公布于: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