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国际家庭日,最高法公布涉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典型案例。
个中,江苏南京的刘某某与老婆仳离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直接抚养儿子刘小某,后双方达成调剂协定,商定刘小某由刘某某抚养。但是,在随后的抚养期间,刘某某并未尽到抚养义务。
2018年至2019年期间,刘某某多次以到外地出差、与前妻产生矛盾等为借口,存心将未成年的刘小某弃置在幼儿园、学校、地铁站等场所,经民警、老师等多次训诫、规劝未果,导致刘小某无人照料,漂泊在派出所吃住累计30多天。刘某某多次对刘小某实施抛弃,每次持续时间从1天至10天不等。
南京市浦口区群众审查院以刘某某涉嫌抛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一审判决后,原告人刘某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保持原判。目前,刘小某与母亲共同生活。
来源 | 央视新闻 最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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