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5-06 14:3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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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陕西省咸阳市礼泉县叱干镇(zhen)郭村村民李平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bei)”存款了44.9万(wan)元,存款协议上的签名经鉴定系伪造。

    李平(假名)近日向澎湃公众互动平台“服务湃”(https://tousu.thepaper.cn)反映称,2017年,其在扶(fu)贫(pin)驻村干部胡某的担保下,为通(tong)过建设蔬菜大棚脱贫(pin),与胡某推荐的朋(peng)友陈某某共同向礼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裴寨信用社(以下简称礼泉农信联社)存款45万(wan)元,并约定自(zi)己只用其中的3万(wan)元。

    但2018年,李平名下又(you)多了一(yi)笔(bi)不知情的44.9万(wan)元的存款,存款协议上签有其姓名。李平发现异常后将胡某、陈某某等(deng)起诉至法院,经司法机(ji)关鉴定,签名系伪造。

    2024年4月28日,礼泉农信联社书面(mian)回复(fu)李平称,将停止(zhi)对其的存款催收工(gong)作,暂缓对该笔(bi)存款的相干起诉流程(cheng),与李平一(yi)起向陈某某施压,要求他尽快归还存款。

    李平报告澎湃新闻(wen),目前(qian)因存款而产生的二十多万(wan)元的利息仍在他名下,他希望陈某某能尽快还清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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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8月3日,李平称在扶(fu)贫(pin)干部的担保下,他举行存款并和另一(yi)人签订《用款协议》。

    驻村干部担保存款

    2017年,一(yi)直在外靠打零工(gong)为生的李平回村后,遇上了村里精准扶(fu)贫(pin)的政策。

    他称,时任扶(fu)贫(pin)驻村干部的胡某报告他,能够通(tong)过建设扶(fu)贫(pin)项目蔬菜大棚脱贫(pin),但至少需要3万(wan)元的启动资金,能够向银行存款。

    胡某告知李平,该笔(bi)款项只能一(yi)次性存款45万(wan)元,但李平自(zi)己又(you)没(mei)有这么高的还款本领,能够向他推荐自(zi)己的朋(peng)友陈某某,表示陈某某也需用钱并且(qie)有本领偿还。

    “我当时也夷由,但胡某说他能够给此事(shi)作担保。”出于对胡某身份的信托,李平答(da)应了此事(shi)。

    李平发来的一(yi)份落款为2017年8月3日的《用款协议》显示,“陈某某作为甲方用款42万(wan)元,李平用款3万(wan)元,45万(wan)元的利息全部由陈某某承担;双方约定到2018年8月1日,各(ge)自(zi)还清自(zi)己所承担存款本金”,该协议担保人为胡某。

    当天,礼泉农信联社向李平发放45万(wan)元存款后,李平向陈某某的弟弟账户转账45万(wan)元,陈某某则给他现金3万(wan)元。

    李平称,后续他多次找(zhao)别的二人偿还存款,但均遭到拒绝。

    2020年左(zuo)右,李平收到礼泉农信联社的催贷电话(hua)才(cai)发现,自(zi)己名下又(you)多出了不知情的第二笔(bi)44.9万(wan)元的新存款。经他了解得知,这笔(bi)钱仍是以他的名义向礼泉农信联社贷的,且(qie)有他的签名,用于偿还第一(yi)笔(bi)存款,“第二笔(bi)存款出来,偿还了前(qian)次的45万(wan)元存款。”

    他认为自(zi)己被(bei)“坑”,将陈某某和胡某起诉至陕西省礼泉县群众法院。

    经鉴定,存款材料中的签名并不是李平所写(xie)。

    存款签名为伪造,材料多处(chu)与事(shi)实不符

    2025年3月31日,礼泉县法院作出的一(yi)份民事(shi)裁定书显示,李平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1、请求依(yi)法判令二被(bei)告返还本金42万(wan)元; 2、依(yi)法判令二被(bei)告返还原告借款利息365058.13元;3、本案诉讼费由二被(bei)告承担,鉴定费由礼泉农信联社承担。

    这份民事(shi)裁定书显示,被(bei)告陈某某承认了第二次存款是他所为。

    陈某某辩称,2017年原告李平在农信社处(chu)存款 45万(wan)元,胡某则为该笔(bi)存款供应了担保,李平用了3万(wan)元,他用了42万(wan)元。他与李平签订的用款协议失实。

    陈某某承认,原告李平名下第二次存款449000元用于偿还第一(yi)次的存款45万(wan)元,当时存款449000元时李平本人并未去农信社,449000元借款合同不是李平所签。

    被(bei)告胡某辩称,2017年8月3日的45万(wan)元存款向原告李平发放后,他为陈某某使用的42万(wan)元供应了担保,2018年12月30日原告名下借新还旧所做的44.9万(wan)元存款他不是担保人,他的担保义务已经灭失(shi),依(yi)法应驳回原告要求他承担义务的诉讼请求。

    礼泉农信联社辩称,2017年8月3日该社和李平签订45万(wan)元的借款合同,2018年12月30日因借新还旧李平在该社存款44.9万(wan)元并签订了借款合同。第二次44.9万(wan)元存款的担保人是胡小刚,不是被(bei)告胡某,三方之间借款协议及借款的用途礼泉农信联社不知情。

    在案件审理过程(cheng)中,礼泉农信联社提交了第二次存款的借款合同等(deng)相干证据(ju)。而李平对此予以否(fou)认,并申请对2018年第二次借款申请书、个人借款合同、承诺书(借款人使用)中的借款人处(chu)署名“李平”签字捺印是否(fou)为其本人所签举行鉴定。

    经陕西正(zheng)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检材中的“李平”签名字迹与样(yang)本中的李平签名字迹不是统一(yi)人所写(xie),且(qie)“李平”签名处(chu)指印不是本人手指所留。

    澎湃新闻(wen)注(zhu)意到,除(chu)了签名不是本人所签,李平的存款申请书所写(xie)内(nei)容也与其彼时贫(pin)困户的身份明显不符,如自(zi)述“家有果园15亩,从事(shi)大棚养殖,现有大棚9座,年收入30余万(wan)元等(deng)。”

    存款材料中,还出现了一(yi)份裴寨村委会为其开具的《证明》,称李平长期在裴寨村经营蔬菜大棚。李平说,自(zi)己是郭村人,该证明不失实。

    “我没(mei)到场、也没(mei)签字的情况下,礼泉农信联社违规发放了存款。”李平说,他认为礼泉农信联社也应该担责。

    一(yi)审讯决。

    一(yi)审法院称该案涉及经济犯罪故驳回,当事(shi)人上诉

    前(qian)述裁定书显示,礼泉县群众法院审查发现,该案涉嫌经济犯罪。

    法院经审查认为,民事(shi)案件的起诉必(bi)须(xu)属于群众法院受理民事(shi)诉讼的范围和受诉群众法院管辖。根(gen)据(ju)《最高群众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ji)关办(ban)理经济犯罪案件的多少规定》第二十条第一(yi)款及第一(yi)款第一(yi)项规定:涉嫌经济犯罪的案件与群众法院正(zheng)在审理或者作出生效裁判文书的民事(shi)案件,属于统一(yi)法律事(shi)实或者有牵连关系,切合下列条件之一(yi)的,应当立案:(一(yi))群众法院在审理民事(shi)案件过程(cheng)中或者执(zhi)行过程(cheng)中,发现经济犯罪嫌疑,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中断(zhi)诉讼、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或者中断(zhi)执(zhi)行生效裁判文书,并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ji)关的。

    判决书称,本案在审理中,法院发现该案涉嫌经济犯罪,故应驳回原告的起诉。同时,李平因此支出的鉴定费13520元由礼泉农信联社承担。

    “在起诉之前(qian),我们已经寻求了各(ge)种救济路子(jing),到各(ge)个部分投诉,也曾就此事(shi)报(bao)警处(chu)理,但公安说涉及金额没(mei)达到50万(wan)元,无法立案处(chu)理。”李平的儿(er)子小李报告澎湃新闻(wen),法院驳回诉请后,他们再次带着判决书来到公安局,但仍未获立案。小李称,目前(qian)他们已申请上诉。

    陕西恒达律师事(shi)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liang)善报告澎湃新闻(wen),刑法第一(yi)百七十五条之一(yi)规定,以欺(qi)骗手段获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ji)构存款、票据(ju)承兑、信用证、保函等(deng),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ji)构造成庞大损失(shi)的,以骗取存款罪论处(chu),处(chu)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chu)或者单处(chu)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ji)构造成特(te)别庞大损失(shi)或者有其他特(te)别严峻情节的,处(chu)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chu)罚金。

    首先,所谓“欺(qi)骗手段”是指,行为人在申请存款的过程(cheng)中有虚(xu)构事(shi)实、掩盖真相的情节,或者在申请存款过程(cheng)中,供应了假证明、假材料,或者不如实填写(xie)存款资金真实用途,以骗得存款的顺遂审批的,都属于“欺(qi)骗手段”。其次,只要以欺(qi)骗手段获得存款、票据(ju)承兑、信用证、保函等(deng),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ji)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shi)数额在20万(wan)元以上的,即可构罪。

    赵良(liang)善表示,详细到本案,经法院托付鉴定,发现44.9万(wan)元借款合同等(deng)手续上李平的签名都是伪造的,注解对该笔(bi)44.9万(wan)元的存款,李平并不知情,并且(qie)给银行造成的损失(shi)已超20万(wan)元,此后被(bei)告虽偿还了本金,但还剩29万(wan)元的利息未还,造假的行为人或涉嫌骗取存款罪。“嗣后,若银行发出了这29万(wan)元利息,再无损失(shi),届(jie)时,此案则不组成骗取存款罪。但若行为人一(yi)直不偿还这29万(wan)元,该案则依(yi)法应由警方立案受理。”他说,该案并不是一(yi)桩简单的民事(shi)纠纷案,而可能是涉嫌骗贷的刑事(shi)犯罪案件。

    另一(yi)方面(mian),李平还背负着未还清的存款利息。

    小李发来一(yi)份礼泉农信联社出具的《关于李某信访事(shi)项处(chu)理意见书》显示,针对小李反映的情况,信用社调查处(chu)理情况以下:

    经调查,2017年8 月,李平本人在裴寨信用社申请存款45万(wan)元,相干存款手续均由李平本人所做,2017年8月3日存款发放后,李平将45万(wan)元全部转给陈某某账户,存款到期后,李平并未归还该笔(bi)存款,2018年12月份,裴寨信用社对该笔(bi)存款从新举行账务落实。

    2018年8月3日存款到期后,信用社对该笔(bi)存款举行催收,李平与陈某某均未归。于是,陈某某向李平索(suo)要身份证,李平当时人在外地将身份证邮寄回来,陈某某于2018年12月30日在裴寨信用社对该笔(bi)存款从新举行了账务落实,同时归还本金1000元,存款本金为44.9万(wan)元,新发放存款用于归还2017年8月3日存款45万(wan)元。后在信用社多次催收存款的情况下,2023年2月李平归还存款本金 30000元和存款利息17100元,截(jie)至2024年4月18日存款结(jie)欠贷本金412,682.51元。

    “自(zi)从联社接到李平投诉后,经过相同(tong)核实,剩余42万(wan)元为陈某某方所用。”该意见书称,目前(qian)李平已将胡某反映至县纪委,联社将积极配合纪委的调查。联社也与陈某某获得联系,催促胡某、陈某某归还剩余存款本息。

    联社决意采用以下措施:一(yi)是停止(zhi)对李平的存款催收工(gong)作;二是暂缓对该笔(bi)存款的相干起诉流程(cheng);三是与客户(李平)一(yi)起向陈某某施压,要求其尽快归还存款。

    李平说,目前(qian)他还欠剩余利息29万(wan)元,这笔(bi)存款还在他的征信记录里,他希望陈某某尽快还清剩余款项。

    2025年4月28日,澎湃新闻(wen)多次致电胡某和陈某某,未能接通(tong)。同日,澎湃新闻(wen)致电礼泉农信联社裴寨信用社,对方一(yi)名工(gong)作人员表示,联社此前(qian)在处(chu)理此事(shi),如需了解详情,需要李平本人找(zhao)联社。

    发布于: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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