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5-25 14:21:08
  • 阅读(5349)
  • 评论(15)
  • 新京报讯 据市场监管总局消息,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扶植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动高效办成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旨正在经过“流程再造、系统优化、业务协同、美满规则”,解决企业迁移过程中“多头申请、多次跑动”成绩,推动企业迁移登记实现“一次办、便捷办、高效办”,进一步降低企业办事成本。

    聚焦解决“多部分分头办”难题,《指导意见》提出,各省级市场监管部分牵头扶植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服务专区,主动打通税务、社保、公积金等部分的审批系统,实现迁入、迁出、变革登记信息同步收罗,推动打造“一网申请、一次提交、联动办理、进度查询、效果反馈”等平台功能。企业仅需向迁上天登记机关提交一次申请,税务、社保、公积金等多部分事项正在线同步办理。市场监管总局已开发扶植完成企业跨省迁移登记数据传输系统,优化跨省迁移数据对接和信息同享,为实现全国跨省迁移提供技能支撑。

    聚焦解决“迁移环节多”难题,《指导意见》要求优化登记方式,压减办理环节,将企业往返两地多次办理迁入申请、迁出调档、变革登记整合为企业向迁上天登记机关提交一次申请,即可办理迁移登记。企业向迁上天登记机关提交迁入和变革登记申请,由迁上天登记机关向迁出地登记机关正在线传送《准予迁入调档函》,无需企业持《准予迁入调档函》赴迁出地登记机关调取登记档案,大大减少企业跑动次数和办理时间。勉励有条件地区可凭据实际环境,实施更为便利的简化流程。

    聚焦解决“档案移交时间长”难题,《指导意见》明确,各地加快本省登记系统和档案管理系统改造,做好本地纸质档案的扫描、归档等工作,推动实现电子档案线上同享和移交功能。迁上天登记机关经查阅电子档案,对电子档案完整的,能够先行办理变革登记,再移交纸质登记档案,大幅压减企业迁移时间,提高企业迁移效率。

    编纂 刘梦婕

    发布于:北京市
    3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