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据领事直通车音讯,《中华人民共和国当局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当局关于互免签证的协定》将于2025年6月1日生效。
根据协定,持无效的中国公事、公事平凡及平凡护照的职员和乌兹别克斯坦平凡护照的职员,正在缔约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者过境,单次停顿没有凌驾30日、每180日累计停顿没有凌驾90日,免办签证。如需正在缔约另一方境内单次停顿逾30日或者正在缔约另一方境内假寓,从事事情、学习、新闻报道等须经缔约另一方主管部分事先批准的活动,应当正在入境缔约另一方前请求相应签证。
编纂 陈艳婷
公布于: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