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5-23 12:5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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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月22日,广东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发布公告:

    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于2020年3月30日上午在梅江区古洲路操持刑事案件过程中,依法扣押了涉案财物,经观察,原主不明。根据《公安机关操持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八十条规定,现将相干无主财物明细公布如下,请合法产业所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持身份证、合法产业证明质推测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新型犯罪侦察大队申报返还事件。

    依法扣押的无主财物明细如下:

    若公告限期届满仍无人认领,将视为无主财物,梅江分局将根据《无主涉案财物公告处置工作指引》相干规定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

    联系地点:梅江区定民路8号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D栋三楼新型犯罪侦察大队

    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

    2025年5月22日

    来源 安然梅江

    发布于: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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