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位于长宁区的新华路隧道
在交际平台上走红
网友称其为充斥港风影戏感
能拍出"王家卫气势派头"
没有少博主、网红为了“出片”
趁着深夜猖獗涌入
乃至还将这里吹成了“出片胜地”
乃至有人间接坐、卧躺在
隧道两侧的"上街沿"上
车辆与当事人险些是“擦肩而过”
让没有少网友感到"心惊肉跳"
这类环境下
不管是模特还是摄影师
都极为危险!
还有博主在网上"仔细"教学
如何拍摄、如何摆pose
并公布约拍信息
尽管平台标注了
“危险举动、请勿摹仿”
但仍有没有少网友
追问位置、跟风打卡
没有过有网友称跟风已往拍照
末了被警察带离现场
评论区有网友美意提示
却遭到博主阴阳怪气地讽刺
今天最新消息!
长宁警方出手了!
现实上
新华路隧道是
明令禁止
行人和非机动车进入的
记者在现场看到,隧道两侧收支口都设有明确的禁令标志,而隧道两侧预留的两根"通道"仅仅没有足半米宽,仅能容纳一人站立,而且与机动车道之间没有隔离栏。晚上8点多,晚高峰过后,隧道内车辆行驶速度较快,拍摄者在通道下行走或长时间停留,存在没有小的安全隐患。
附近居民:
我们历来没有走,很吓人的。
没有少车主告诉记者
这样的拍摄举动还会影响到
隧道内车辆的正常通行
出租车司机:
其时就看到有人在里面走,然后拿动手机在拍照,看到火线的车子在加速,我闪灯叫他们走。
附近居民:
由于这个隧道里面本身是个疾速通道,行人一旦突入,司机是没有反应时间的,所以说这个拍照打卡,第一个没有符合法律划定,第二个对自己没有负责任,对别人也没有负责任。
针对非法闯隧拍摄的举动,属地交警通过交际平台上的相关信息,很快找到了曾进入隧道内拍摄的摄影爱好者小王(化名)举行指摘教诲。对方承认,在5月1日晚上8点摆布与挚友步行进入隧道内,拍摄了十多分钟后,才原路返回。
当事人小王:
(进入隧道以后)第一反应就感受隧道内车速比较快,若是说万一跌倒什么的那确定是很危险的,(能够站立的处所)有点窄吧,朋友大概也感受到车速比较快,拍了大概十分钟摆布就原路返回了。
属地交警介绍交警告诉记者
当事人在拍摄时所处的位置
并非人行道
而是应急通道
非紧急环境下严禁行人走入
目前
已在晚上8点至11点拍摄高峰时段
增派警力举行巡逻,严加查处
长宁公循分局交管支队一大队警长 张子豪:
这个步道没有是人人所认知的人行步道,而是一个紧急避险步道,当隧道内发生事故时,车主能够第一时间撤离到此处的安全地区内举行避险。行人若是执意进入这个步道,违反行人违反禁令标志的违法举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我们做出罚款20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
行人与非机动车
一旦私自闯上天道
安全隐患重重
长宁公循分局交管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 毛振华:
驾驶员进上天道后,由于光线变更由明到暗,有一个顺应的过程,在这个过程当中,很难发明地道内火线通行的行人,极易发生事故。
小坊提示
"拍照打卡"
是为了将生活中的美好定格
若是为了寻求一时的流量
而置自己和别人的生命安全于没有顾
就得没有偿失了
一旦发生事故
极有大概带来没有可挽回的后果
记者:翟煜森、李婷婷
摄像:夏祺、杜永超
部份来源:@小红书网友评论
公布于: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