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对一路伪造货币案作出讯断,原告人王某因伪造正正在流畅的人民币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惩罚金一万元。
从收集“商机”滑向犯罪深渊
2023年7月份,王某正在某社交软件扫瞄信息时看到他人批评说销售伪造的货币能赚钱,便产生经过伪造货币赚钱的想法。2024年1月份,王某正在社交软件熟悉了一名目生人并以人民币500元的价格跟对方购买伪造人民币的技术资料。之后,王某正在某平台上前后购买了油性墨水、打印机、打印机连供墨盒、裁纸剪刀、防伪纸、货币数字铜模、变色粉等材料,然后按照购买的教程最先伪造正正在流畅的人民币,面额有10元、20元、50元和100元。2024年11月20日,民警凭据线索正在海口市龙华区某村将王某抓获,从其处扣押到伪造的人民币607张和手机两部。经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份行货币金银处鉴定,扣押正在案的货币607张均为假币,总面额为人民币37640元。幸运的是,王某伪造的假币尚未正在市道市情下流畅,避免了更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风险。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人王某违反金融经管秩序,不法伪造正正在流畅的人民币总面额37640元,数额特别巨大,其举动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之规定,组成伪造货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切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撑。原告人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本身的恶行,依法可以从轻惩罚;其志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控辩两边关于原告人具有以上从轻惩罚情节的看法,法院予以采纳。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龙华区法院依法作出讯断:原告人王某犯伪造货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惩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展开剩余 50 %法官说法:伪造货币犯罪风险深远
承办法官透露表现,原告人王某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充分彰显中国执法对风险货币经管秩序犯罪的零容忍立场。凭据《刑法》第一百七十条,伪造货币举动直接陵犯国度金融平安基本,其风险呈链式散布:假币流畅侵扰市场交易秩序,腐蚀"大众对法定货币的信任,更容易衍生洗钱、欺骗等恶性犯罪。本案原告人贪图不法暴利,将技术本领用于犯罪邪路,最终自毁前途、家庭破裂,代价惨痛。十年刑期不仅是对犯罪个别的惩处,更是对社会的一次严肃普法:货币系统是国度经济命脉,决不允许任何方式破损。"大众须清醒熟悉,伪造货币绝非“谋财捷径”,而是触碰高压线的重罪。惟有敬畏执法、阔别犯罪,以合法劳动实现人生价值,方能守护社会金融平安与个人运气庄严。
相关执法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惩罚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大概无期徒刑,并惩罚金大概没收财产:
(一)伪造货币团体的主要份子;
(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
(三)有其他特别严峻情节的。
来源: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订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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