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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近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获悉一起案例,被告人高某某作为某公司的餐饮专家,收受餐饮供货商1000余万元,最终被判有期徒刑六年。
被告人高某某于2017年2月入职某科技无限公司,担任餐饮专家事情,全面担任公司餐饮供给商的引入、对接、日常监督、资金结算、合同续签等环节。
2017年4月11日至2020年5月21日间,被告人高某某利用担任上述职务的方便,向公司餐饮供货商北京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某和北京某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明某某索取钱款共计人民币1000余万元,为上述公司正在资金结算、合同续签等环节谋取利益。高某某于2020年6月15日向公安构造投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法事实。本案侦察阶段,高某某亲属代为退缴赃款人民币800万元。
法院经审理以为,被告人高某某身为公司事情职员,利用职务上的方便,索取别人财物,为别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已构成非国家事情职员受贿罪。依法判决被告人高某某犯非国家事情职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一审宣判后,高某某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综合考虑被告人认罪立场、悔罪显示等因素,改判其有期徒刑六年,拘留收禁、冻结正在案的钱款,依法予以没收。
本案系海淀法院比年来审理非国家事情职员受贿类案件犯法金额最大的一件,且不同于互联网企业贪腐犯法常多发于一线业务部门,该案产生正在关系员工民生的食堂领域,本是公司给员工的关怀福利却成为被贪腐分子利用的生财之道,犯法金额之大令人瞠目,引起较大社会关注。
互联网大厂资金流量大,非核心部门也“大有可贪”,正在关注重点业务部门贪腐成绩的同时,也要树立全方位反腐认识,加强部门财政审计,范例供给链管理,让贪腐犯法无所遁形。
编辑 杨海 校对李立军
公布于: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