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5-18 18:4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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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日前,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宣布一起案例中,原告人李某利用职务之便,与他人内外勾结“刷单”虚构大量生意业务,欺骗平台补贴共计人民币150余万元。最终,李某被判构成职务陵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2021年7月至2021年8月,原告人李某利用在某互联网交际平台公司电商部任职期间拥有的职务方便,通过张某(另案处置惩罚)控制第三方公司在公司平台上实行子虚生意业务,欺骗被害单位补贴共计人民币150余万元。2023年9月1日,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案发后,李某在家族的帮忙下退赔被害单位人民币1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人李某身为公司事情人员,利用职务上的方便,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已构成职务陵犯罪。依法判处原告人李某犯职务陵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案件宣判后,原告人未上诉,检察院未抗诉,现判决已见效。

    法官解析,本案原告人系电商运营部门负责假造业务的员工,对平台补贴法则十分熟悉,利用平台生意业务变现法则毛病,通过第三方公司“刷单”虚构大量生意业务,欺骗平台补贴。本案犯罪方式“内外勾结”,且涉及电商平台生意业务计算法则和补贴变现法则。一方面,原告人内部收缩告终算周期,让商户在更短的时间内获得补贴,变相添加了挽损难度。另一方面,风控部门进行刷单提醒后,业务部门以业务形式需求为由掩盖刷单事实,导致风控部门提醒形同虚设。本案犯罪本领隐蔽性高,链条相对复杂,原告人作为部门平凡员工,却在短时间内利用平台法则毛病欺骗百万补贴,赢利迅速、金额巨大。

    编辑 杨海 校对李立军

    发布于: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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