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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
父母抚养子女
与子女养活父母一样
都是法定义务
但在执法上,隔代尊长
是不是也需要承担平等的义务?
当发生胶葛时
法院又会如何判呢?
近日,#老人索要39万元带孙费被驳回#的话题登上热搜,阅读量上万万,引起网友热议。
5月7日,据媒体报道,湖北一老人老刘告状女儿小静及前女婿小黄,请求支付39万元“带孙费”的家庭胶葛。小静与小黄婚后育有二女,时代小静母亲老刘帮忙照顾孩子,2019年两人仳离,约定两个孩子由小黄抚养,小静不支付抚养费。
2024年,老刘以“ 无因管理 ” 为由告状女儿、女婿,索要20年“带孙费”39万元。法院审理以为,老刘作为外婆,其照顾行为基于亲情帮扶,属家庭互助,不切合无因管理 的执法定义。
法院以为,家庭成员间的代际赞助承载情绪与责任,切合公序良俗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若将亲情照顾视为劳务生意业务,有违传统美德。最终,法院驳回老刘诉求。
对此,网友们睁开了讨论
有人以为判得好
也有人以为老刘应当获得赔偿
(相关评论截图)
也有一些网友提出质疑
“带孙费”问题
为甚么有的判了赔偿,有的却被驳回?
事实上
此类请求支付“带孙费”的旧事屡见不鲜
效果也确切如网友所说
有的判了赔偿,有的却被驳回
法治网记者注意到,之前就有一名老魏索要“带孙费”得到了法院支撑。
2022年,据山东商报报道,一父亲老魏念及儿子和儿媳在外奔波,带两个孩子不简单,就自动将大孙子带在身边抚养。儿子曾写协议,承诺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却没有推行。后老魏将儿子告状到法院,请求其支付欠付的“带孙费”两万余元。最终,法院依法讯断被告支付老魏“带孙费”两万余元。
异样获得法院支撑的,还有一名老吴。2024年,大象旧事曾报道,吴某与刘某婚后于2006年8月生养女儿后外出务工,由被告吴某之母老吴帮忙抚养。后因老吴年事已高,多次请求吴某与刘某付还多年来抚养孙女所支出的用度,但吴某与刘某不予承认,以为女儿在跟着老吴生存时代,其用度均为夫妻二人所支出,老吴仅是照顾,其所称的垫付抚养费并不是事实。饶平法院经审理以为,该案系无因管理胶葛。被告老吴作为祖母,在孩子的父母有抚养能力的情况下,没有义务抚养孩子,认定该行为为无因管理,法院讯断吴某与刘某应偿还老吴六年间代为垫付的抚养费,合计108000元。
那末,详细甚么情况下法院会判赔?这两头起决意性作用的因素是甚么?成为民众所体贴的问题。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河南省驻马店市西平县群众法院法官李军法官如何阐明——
李军法官表示,隔代抚养不是法定义务。(外)祖父母对孙辈没有法定抚养义务。现实生存中,基于传统风俗及血缘亲情,(外)祖父母自动的、志愿的临时性照料、必然性赞助、志愿性出资等行为一样平常认定为纯洁情谊行为。如未成年人的父母尽到了抚养义务,隔代抚养应认定为尊长对晚辈的家庭赞助行为,此种情况下,(外)祖父母无权请求未成年人的父母偿付由此支出的用度。
李军法官进一步指出,隔代抚养胶葛的裁判,以志愿赞助为原则、公平赔偿为例外。既往法院的支撑案例,大多存在书面协议或未成年人父母长期逃避抚养义务、未成年人父母一方无抚养能力等关键性的差异 ,而非单纯基于亲属身份关系。当(外)祖父母对孙辈的隔代抚养行为,超出了其主观意志和本身负担能力的公道限制时,则不宜认定为亲属间的存粹情谊行为,基于公平原则,可给予(外)祖父母请求子女及子女夫妇偿付为抚养未成年孙子女支出的公道用度或赔偿相应丧失的权力,但要以祖辈所支出的必要用度为根据,并以未成年人的现实生存需要、当地生死水平及支出必要性等因素为判断根据。
文|沈仲亮 时海媛
公布于: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