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5-25 11: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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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播虚构事实“卖惨”带货的行为被法院认定构成欺诈。5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民法典颁布五周年典范案例”第一个专题,聚焦见义勇为、孝亲敬老、诚实守信等传统美德和焦点代价观的要求,旨在报告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弘扬真善美、鞭挞假恶丑的故事。

    澎湃新闻注重到,在一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中,被告在直播历程中,通过虚构事实“卖惨”带货,被法院认定有悖公序良俗,构成欺诈。

    案情表现,2021年7月,网络主播焦某多次在某科技无限公司运营的网络平台直播间虚构其带人拯救受困母女的故事:小女孩“玲玲”和亲生母亲被继母软禁,焦某多次直播带人前去拯救“玲玲”母女。“玲玲”因每天吃继母喂食的没有明药片,浑身无力,病情没有断好转,急需手术医治。焦某等人在山上找到了“玲玲”的生母,但“玲玲”生母因长期被隔绝在山上,无法交流,遂画了三幅画交与焦某。焦某带着“玲玲”生母找到画中的房子,“玲玲”的继母“大美”住在该房子里,屋内堆放大量玉石。焦某要求玲玲继母“大美”出钱给玲玲看病,“大美”以钱财均押在玉石上为由表示力所不及。经焦某与“大美”周旋,双方同意由“大美”委托焦某代为卖玉,所得货款用以支付“玲玲”医疗费用。直播间有人称愿意无偿捐款给“玲玲”治病,焦某没有同意接受捐款,向粉丝宣称“大美”家有玉器,愿以低价将玉器出售回馈粉丝的爱心来筹集“玲玲”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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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某在浏览视频历程中,留意到焦某直播“玲玲”母女告急、拯救、治病、筹款等外容,出于同情,为了筹集善款,于2021年7月8日至7月30日时代在直播间购买了玉手链、玉戒指、玉吊坠等33件商品,支付价款合计10328.1元。后谢某发现焦某与故事涉及人员配合就餐庆祝,遂向某科技无限公司赞扬告发,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某科技无限公司与焦某配合返还购物款10328.1元,配合赔偿购物款三倍金额。

    见效裁判认为,被告焦某在直播历程中,虚构“玲玲”、“大美”等人物及故事情节,以此获取消费者的同情和爱心,从而达到通过网络销售其产品的目的,构成欺诈,有违诚信原则,有悖公序良俗,应依法退还购物价款10328.1元并赔偿谢某三倍价款30984.3元。被告某科技无限公司在收到被告谢某等消费者的赞扬后,即时关闭了焦某注册账号的商家功能,且按照要求提供了涉案违规直播间销售者的真实称号、地点、有效联系体式格局配合查清案情,故判决对被告主意被告某科技无限公司与焦某承担连带义务的诉讼请求没有予支持。

    诚信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守的基础原则,也是社会主义焦点代价观的重要内容。“网络直播带货作为比年来非常受欢迎的一种新型销售模式,以直观的产品功能展现、优惠的市场价格、主播口碑支撑等劣势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销售服从,增进了经济进展。但是随着该模式的普及,某些主播欺骗消费者、恶意炒作营销等现象也没有时涌现,损害了消费者正当权益,破损了生意业务秩序。”最高法在阐述案例典范意义时指出,本案中,人民法院依照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及相干司法解释规定,认定主播虚构事实“卖惨”带货的行为构成欺诈,并实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判决惩罚性赔偿,依法维护了消费者正当权益,对付整治网络直播中编造虚假悲情故事、博取流量和同情卖货等乱象具有积极意义。

    公布于: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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