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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治日报5月24日报道,此前备受存眷的河北省容城县“骑行男孩遭碾压身亡案”迎来新进展,《法治日报》记者从该案辩解状师周兆成处得悉,2025年4月12日,容城县人民检察院就涉事司机姜某涉嫌过失致人殒命罪一案进行了不公开听证会, 并于4月20日最终对姜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周兆成在微博宣布了该案《不起诉决定书》的部份内容,个中表现,姜某出生于1991年,2024年8月11日,因涉嫌过失致人殒命罪被容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25日,经容城县人民检察院答应,由容城县公安局实行逮捕;同年9月26日,容城县公安局将其强制步伐变更加取保候审;2025年1月8日,姜某再次被容城县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
该案由容城县公安局经过侦查后终结,以姜某涉嫌过失致人殒命罪,于2025年1月6日向容城县人民检察院移送检察起诉。该院受理案件后,于1月8日告知姜某有权委托辩解人和认罪认罚大概发生的法律效果,同时也告知了被害人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检察机关依法对姜某进行了询问,听取了姜某及其辩解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的意见,并对全部案件材料进行了检察。检察机关于2025年2月6日延长检察起诉限期一次。于2月20日退回增补侦查,侦查机关于3月20日补查重报。
睁开剩余 55 %经过一系列法定程序后,容城县检察院最终决定对姜某不起诉。
“这一结果标记着用时8个月的案件正式终结。姜某不会再被提起公诉,也不会面临刑事追责。”周兆成说。
“这不仅是姜某个人命运的反转,更是‘道理法融会’的‘教科书级判决’!”周兆成透露表现,要为河北司法机关点赞,经过科学分别责任、创新补偿机制、确立同类案件裁判标尺,该案的成功操持既实现了个案的平正公理,也为将来同类案件提供了规则指引,实现了“悲剧不重演、公理不缺席”。
2024年8月11日,容城县一名11岁男孩跟随父亲和自行车队在公路上骑行,在靠近中线时,男孩突然跌倒到对向车道。姜某驾车躲避不及,车辆碾压到跌倒的男孩,男孩经救济有效不幸离世。关于此案的责任认定等成绩,一度激发网友存眷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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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法治日报
公布于: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