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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晚,赣州市中级群众法院正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则下级法院出现重大错误判决的情况转达。
转达称,赣州经济技能开辟区群众法院近期审理了朱某明与胡某青民间假贷纠纷一案,宣判后胡某青上诉至该院。经调查核实,上诉人胡某青并非本案借款人,一审讯决认定现实错误。
转达表示,“我院将依法纠错,对相关义务人严峻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