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上海市卫健委官网发布关于加强本市首诊和转诊医疗办事工作的通知。
该通知所指转诊办事主要为医疗机构内不同科室间及医联体内不同医疗机构间的高低转诊办事,办事工具主要为住院患者。
通知提出落实首诊担任制、明确转诊办事规则、加强转诊办事经管等三项重点使命。接诊医师正在一次就诊历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担任该患者的全程诊疗经管。患者正在本机构不同科室间转诊,或病情超越本机构医疗办事能力或可正在上级医疗机构继续治疗的,接诊医师应告知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等,经知情同意后进行转诊。加强转诊办事经管,医疗机构要设立转诊办事中心,或指定流动本能机能部分担任谐和患者转诊办事工作。
其中,上转尺度包括:1.诊断不明确,需上级医疗机构进一步明确诊断的疾病;2.诊断明确,但病情较为复杂,经治疗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3.对专科诊疗需求凸起或者综合诊疗请求高,上级医疗机构不具有相应诊疗能力或超越诊疗范围的。
下转尺度包括:1.诊断和治疗方案明确、病情波动,治疗效果较好,相宜正在其他医疗机构继续治疗的;2.正在上级医疗机构已完成阶段性治疗,需要进一步病愈、照顾护士、随访和观察治疗的;3.早期肿瘤等有平和平静疗护(临终眷注)需求的患者。
睁开盈余 65 %转诊流程图(示例)
通知称,2、三级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号源经管,落实本市优先预约上级医疗机构号源工作,保障号源优先供应。上级医疗机构应凭据基层现实需求为基层医疗卫生气构预留一定比例的住院床位,优先用于接收转诊患者,迥殊是经基层转诊的本院签约住民。
医疗机构内不同科室间转诊的,医疗机构应不断完善院内转诊流程,加强科室之间连接,避免非需要的频频出入院。不同医疗机构间转诊的,应优先转往所正在医联体内相关医疗机构。医联体内医疗机构不具有相应诊疗能力的,经患者知情同意并与转入医疗机构对接后,应为患者转诊至其他医疗机构继续诊疗。上转治疗后需要再回转,原上转医疗机构具有承接能力的,优先转回原上转医疗机构。
促进顺畅便利下转。医联体上级医疗机构应主动为急性病恢复期、术后恢复期、急危重症波动期、疾病病愈期等患者提供下转办事,经患者知情同意后,转诊至有前提的医疗机构继续治疗和病愈,并通过按期团结查房、远程会诊等方式进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气构应预留一定比例的住院床位优先办事符合下转前提的转诊患者。
加强医疗办事系统协同。医联体上级医疗机构要以肿瘤、精神卫生、儿科、重症等诊疗需求大的专科为重点,团结区内相关中医、专科医疗机构,推进优良医疗资源下沉,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气构诊疗能力。鼓励各市级医疗机构积极施展专科优势,支撑区级医疗机构共同索求跨区域的转诊通道,为患者提供便利转诊办事。
推进转诊办事一体化经管。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间要加强智慧互联,促进电子病历、电子康健档案的完整纪录,患者转出、转入及诊疗信息的平安同享。要进一步加强搜检检验结果互联互通互认,逐步创建医联体内转诊办事一体化经管模式。鼓励通过信息化平台实现高效便利转诊。
通知提出,2025年底,各紧密型乡村医疗团体内创建顺畅的双向转诊机制;各区内区级医疗机构间创建健全高低转诊制度,方便患者正在区内转诊。2027年底,各医联体内创建顺畅的双向转诊机制,营建分级就诊转诊空气。到2030年,分级诊疗系统施展有效作用,为患者提供系统一连、平正可及的医疗办事,形陋习范有序的就诊款式。
发布于:上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