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5-23 10:45:12
  • 阅读(5765)
  • 评论(28)
  • 陕西省西咸新区一处中国移动通信公司通信铁塔正在维修作业时产生高坠事故,致一人殒命。针对该事故,5月22日,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调查报告,认定该事故一因由作业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平安带违规作业形成的临盆平安义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130万元。

    调查报告称,现场勘查发明,死者腰间佩戴平安带,平安带完整,平安绳及卡扣完好可用。

    调查组以为,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涉事作业人员平安认识淡薄,正在单管塔外25米天线支架处进行设备维修过程中,违反高处作业平安操纵规程,未将平安带保险挂钩锁定正在铁塔上,人体失稳后坠落,导致事故产生。

    调查组建议,免于追究中国移动沣东分公司义务,因为该公司未向涉事作业人员所属的广东海格怡创科技陕西分公司西安项目手下发维修作业指令,对此次维修作业其实不知情;并且,中国移动沣东分公司建立有平安管理相关制度。

    附事故调查报告全文:

    关于沣东新城农博园移动通信铁塔“1·12”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公示

    2024年1月12日上午11时30分许,广东海格怡创科技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西安项目部作业人员常某旭正在沣东农博园单管塔长进行移动通信设备维修作业时不慎坠落至地面殒命。

    睁开盈余 89 %

    事故产生后,按照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向导指示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临盆法》《临盆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置惩罚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相关规定,新区建立了由西咸新区应急管理局、西咸新区先进制造业促进局、西安市公安局西咸新区分局和沣东新城管委会等单位共同组成的“1·12”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并邀请新区纪检监察工委机关派员参与调查。调查组按照“科学松散、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技术分析、查阅材料、询问有关单位和人员,查明了事故经过、产生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及义务,提出了对有关单位、人员的处置惩罚建议和整改防范步伐。

    一、事故性质认定

    事故调查组认定,沣东新城农博园移动通信铁塔“1·12”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是一因由作业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平安带违规作业形成的临盆平安义务事故。

    二、事故有关情况

    (一)事故产生单位及相关单位概况

    1.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西安沣东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沣东分公司),建立于2021年11月01日,一致社会名誉代码为91611105MAB2T2G8XT,注册地点为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科源三路西部慧谷11号楼三层,经营范围包含5G通信技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西安移动于2018年12月份与西安铁塔签定订单,并租用西安铁塔沣东农博园基站装置无线设备,覆盖周边无线信号区域。

    2.广东海格怡创科技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怡创科技陕西分公司),建立于2016年6月24日,一致社会名誉代码为91610131MA6TYAB82T,注册地点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天谷七路996号国家数字出版基地D座406室,经营范围包含通信技术的研讨、开发、咨询等。主要承接西安、汉中、渭南、安康等地区移动公司通信维护业务,均成登时区级项目部,事故产生地属于西安项目部沣东维护站管辖区域。

    广东怡创科技陕西分公司西安项目部建立于2016年7月,主要从事西安移动通信维护业务,共有员工207人,项目手下设五个区县驻点,离别为:沣东驻点、未央驻点、经开驻点、阎良驻点、高陵驻点。

    (二)行业和属地监管情况

    经调查,通讯行业属于省通讯管理局直接监管,并未正在西安市设置地市及以下监管机构,故按照《中共陕西省西咸新区工作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明确新区各部门主要职责及对接联系部门的通知》(陕西咸编发〔2022〕6号)和《中共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关于明确新城各部门主要职责及对接联系部门的通知》(西咸沣东编发〔2022〕1号)文件相关要求,只明确了先促局作为通信企业的联系单位其实不对通讯行业负有监管职责,且新区先促局已正在日常工作中将安委办相关工作要求转发至各运营商,提醒运营商做好日常平安临盆工作。

    (三)合同签定及业务关系情况

    2023年9月12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与广东海格怡创科技有限公司签定了《陕西移动2023年至2026年网络综合代维服务会合采购框架合同》,合同就包含沣东片区正在内的中国移动基站设备及天馈、直放站室分及WLA、传输线路、铁塔、集客、家客的代维服务作出约定。

    中国移动沣东分公司、广东怡创科技陕西分公司离别遵照上级公司签定的合同履行合同内容。

    (四)事故产生经过

    2023年12月23日广东海格怡创科技陕西分公司西安项目部沣东站无线组负责人赵某军正在网络监控零碎看到沣东新城CO900N站故障报警。2024年1月12日9时许,赵某军按照工作习惯,带领维修人员常某旭上塔维修。9时30分许,赵某军和常某旭正在沣东农博园门口入园登记。10时50分许,常某旭穿反光背心、戴平安帽、系平安带最先登塔维修,赵某军正在塔下监护。11时25分许,常某旭到达塔顶中间层天线支架处最先维修工作。11时30分许,常某旭不慎从塔顶中间层天线支架处坠落至塔底混凝土底子地面,坠落高度约25m。

    事故产生后,赵某军拨打了120和110报警电话。经医护人员诊断后,现场确认常某旭已殒命。经公安部门现场勘查、调查,清除了刑事案件。新区应急管理局和沣东新城平安监管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应急救济处置,并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查。

    (五)现场勘察情况

    1.涉事基站位于西安市西咸新区沣东农博园内,站址称号:农博园位置2-LTE5-2(主动计划站),从2017年12月立项最先进行建设,基站所有权属于中国铁塔。中国移动沣东分公司于2018年12月起租赁并最先使用本基站,基站建设为30米单管塔并搭配一体化机房(铁塔站址编码:610116500000001785)。目前塔上挂载中国移动9副天线,机房运行3套零碎,为中国移动独享站点,中国移动该基站编号为XACO900N。

    2.常某旭从该单管塔塔顶中间层天线支架处坠落至塔混凝土底子地面,坠落高度约25m。

    3.死者常某旭位于单管塔南侧混凝土底子地面外,距塔底机房约1.2米,头朝东,脚朝西,面部朝上,腹部破裂,腹内大肠组织膨出。死者腰间佩戴平安带,平安带完整,平安绳及卡扣完好可用,间隔死者东侧约0.5米处有死者右脚鞋子,间隔死者东侧约1米处有死者随身携带的对象包。

    (六)人员伤亡情况

    此次事故形成1人殒命。

    殒命人员:常某旭,男,32岁,生前系广东怡创科技陕西分公司西安项目部员工,主要从事高处维修作业,持有高处作业操纵证。

    (七)直接经济损失

    据统计,本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为130万元。

    三、事故直接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分析

    常某旭平安认识淡薄,正在单管塔外25米天线支架处进行设备维修过程中,违反高处作业平安操纵规程,未将平安带保险挂钩锁定正在铁塔上,人体失稳后坠落,导致事故的产生。

    (二)间接原因分析

    维护单位平安临盆主体义务落实不到位,正在高处作业人员管理方面存正在漏洞;未按照规定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平安临盆教育和培训,未能有效提高作业人员平安认识和操纵技能;作业过程中,未根据此次高空作业存正在的风险制定科学合理的作业方案,未采取有效的平安防护步伐来确保高处作业人员的平安;作业前未严格履行内部相关审签手续,高处作业前的风险因素告知和平安技术交底缺失;监护人员未认真履行监护职责,现场监护时接打电话联系其他工作,未能及时发明和遏止高处作业人员违规作业举动。

    4、事故产生单位存正在的主要问题

    广东怡创科技陕西分公司下属西安项目部平安临盆主体义务落实不到位,未按规定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平安临盆教育和培训,三级平安临盆教育培训流于方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临盆法》第二十八条;高处作业未按规定制定作业方案,未履行相关内部审签手续,高处作业前未向作业人员说明风险因素、作业平安要乞降应急步伐,违反《陕西省平安临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四)项。

    五、事故有关单位及义务人的处置惩罚建议

    (一)建议免予义务追究人员(共1人)

    常某旭,男,广东怡创科技陕西分公司西安项目部高处作业维修人员,平安认识淡薄,正在单管塔外25米天线支架处进行设备维修过程中,违反高处作业平安操纵规程,未将平安带保险挂钩锁定正在铁塔上,人体失稳后坠落,导致事故的产生。对事故产生负有直接义务。鉴于已正在本次事故中殒命,建议免予义务追究。

    (二)对企业人员的义务认定和处置惩罚建议(共5人)

    1.何某涛,男,广东怡创科技陕西分公司西安项目经理。未有效展开项目平安管理工作,履行职责不到位,对从业人员展开项目级平安教育培训组织不到位,展开隐患排查检查不到位,对项目从业人员高处作业长期不审批情况不重视,对事故产生负有主要义务。

    何某涛的举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临盆法》有关规定,由新区应急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临盆法》相关规定,对其作出相应行政惩罚。

    2.席某榜,男,广东怡创科技陕西分公司西安项目副经理,分管项目平安临盆工作。对从业人员展开项目级平安教育培训不到位。

    由广东怡创科技陕西分公司遵照公司有关规定,对席某榜予以处置惩罚,并将处置惩罚结果报新区应急管理局。

    3.尚某,男,广东怡创科技陕西分公司西安项目沣东站站长。对从业人员展开班组级平安教育培训组织不到位,未制定上塔维修高处作业方案、平安防范步伐和应急处置方案,作业前未向作业人员说明风险因素、作业平安要乞降应急步伐,对事故产生负有重要义务。

    尚某的举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临盆法》有关规定,由新区应急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临盆法》相关规定,对其作出相应行政惩罚。

    4.栗某红,男,广东怡创科技陕西分公司西安项目沣东站副站长,分管沣东站平安临盆工作。重点存眷传输组光缆施工情况,疏于对无线组登高作业平安管理。

    由广东怡创科技陕西分公司遵照公司有关规定,对栗某红予以处置惩罚,并将处置惩罚结果报新区应急管理局。

    5.赵某军,男,广东怡创科技陕西分公司西安项目沣东站无线组负责人,本次作业监护人。高处作业前未履行有关审批手续,未认真监护维修人员高处作业,现场监护时拨打电话联系其他工作业务,未能及时发明和遏止现场违规作业举动。

    由广东怡创科技陕西分公司遵照公司有关规定,对赵某军予以处置惩罚,并将处置惩罚结果报新区应急管理局。

    (三)对有关单位的义务认定和处置惩罚建议(1家)

    广东怡创科技陕西分公司,对事故产生负有主要义务。

    由新区应急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临盆法》相关规定对其作出相应行政惩罚。

    (四)建议免于义务追究单位(1家)

    中国移动沣东分公司,未向广东怡创科技陕西分公司西安项目手下发维修作业指令,对此次维修作业其实不知情;建立有平安管理相关制度,设有专职的平安管理机构,定期进行平安教育培训并如实记录,履行了相关平安临盆职责;且正在事故产生后,能够积极协助广东怡创科技陕西分公司对伤亡人员进行救济、善后安抚和赔偿等工作。经调查组综合认定,中国移动沣东分公司正在该起事故中履职到位,无义务和过错。

    建议对中国移动沣东分公司免予义务追究。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步伐

    广东怡创科技陕西分公司及其下属项目部应增强平安培训,提高员工的平安认识和技能水平,特别存眷高处作业人员的专业培训,确保高处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平安知识和操纵技能。正在进行高处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并严格执行作业审批制度,支配专人进行现场监督,要确保平安防范步伐到位,规范使用平安带,对于发明的违规举动要及时遏止并严肃处置惩罚。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工作,确保临盆活动的平安顺利进行。

    事故相关单位要深入吸取本次事故教训,认真反思并组织展开警示教育,要负担和落实平安临盆主体义务,强化平安临盆认识,压紧压实义务步伐,防备同类事故再次产生。

    发布于:上海市
    51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