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络上一则“博主正在景区摆摊转卖蜜雪冰城柠檬水”的推文引发存眷与接头。
21日,相干话题登顶热搜。
公布者称,这位博主发视频是想辩驳有人说他赚没有到钱,因而特地出了这个视频。
据湖北经视《经视直播》栏目消息,正在没有同时间和地点,也有雷同摆摊售卖蜜雪冰城的视频,但视频中并没有清楚是蜜雪冰城事情人员摆摊售卖,还是其他摊主转卖。
记者给“黄腿肠”留言咨询,景区内转卖蜜雪冰城柠檬水情况是否属实,发稿前,对方没有回应。
对此,湖北炽升状师事务所状师李经昕表示,从合法性来看,转卖者所售产物为正规渠道购买,未造假、未哄抬物价且未侵害他人权益,一般没有构成违法。没有过,转卖者可能因无营业执照、未办理相干证件,违反当地针对活动商贩的管理划定。
对于进步代价转售的举动,状师认为,蜜雪冰城将产物售出后,购买者即享有处置权,品牌方无权约束转卖举动,若品牌方限制转售代价,则可能涉嫌违反《反把持法》中关于纵向把持协议的划定。
此外,对于转卖者摆摊利用“蜜雪冰城”招牌及logo的举动,状师指出,其客观目的多是表明产物泉源,并非恶意侵犯商标权,若未对品牌造成负面影响且合理利用标识,通常没有构成侵权。
泉源:经视直播、中国新闻网、网友评论
值班编辑 李加减 古丽 实习生 康斯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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