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5-21 16:5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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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日发布普法十大典范案例。个中一个案例中,男子李某在微信聊天中诱骗未成年人自拍裸照,并以将照片发给同学和家长相威胁,让未成年人自拍裸露视频。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李某在网络游戏平台上与被害人严某(女,案发时11周岁)结识,后增加为微信挚友。在微信聊天过程中,李某得知严某是儿童,仍以微信红包诱骗严某通过微信向其发送裸露隐私部位的自拍照片3张。今后又要求严某发送裸露隐私部位的视频被拒,李某遂以将上述照片转发给严某的同学和家长相威胁。严某未予剖析并在告知其母亲后报案。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明知被害人严某是未成年人,仍借助网络社交平台,诱骗严某以发送照片等方式暴露身材隐私部位,根据两高《关于操持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的,应当以逼迫猥亵罪或猥亵儿童罪治罪惩罚。法院经审理后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法官说法

    “隔空猥亵”是指行为人以满意性刺激为目的,以互联网为媒介,诱骗、胁迫未成年人举行“裸聊”,或发送“裸照”“裸体视频”等的守法犯恶行为。“隔空猥亵”将网络这一虚拟空间作为实施猥亵的场所和中介,犯罪主体更广、作案手法更隐秘,造成的伤害更加持久和严峻。

    本案通过依法从宽大处看不见的“黑手”,增强打击力度,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同时,提醒家庭与学校多关注未成年人交友动态,增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与引导,树立精确两性看法,强化网络风险防范意识,申饬孩童遭受不法侵害勇敢求助,实时告知家长或老师。”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魏丽娜

    发布于: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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