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5-04 13: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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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亚市市场监督管(guan)理局、三亚市综(zong)合行政执法局公布情况通报。图/三亚市市场监督管(guan)理局公众号

    在摊贩(fan)处买九斤水果(guo),结果(guo)“缩水”酿成了六斤。

    5月3日,海南(nan)省三亚市市场监督管(guan)理局、三亚市综(zong)合行政执法局公布情况通报:5月1日,有网友反映“在三亚购买水果(guo)九斤酿成六斤”的问题。三亚市市场监督管(guan)理局、综(zong)合行政执法局已找到该(gai)流动(dong)摊贩(fan),经调查该(gai)网友反映属实,已依法立案(an),并根据规定拟给(gei)予50000元(yuan)的行政惩罚。

    缺(que)三斤罚5万元(yuan),这一惩罚是(shi)不是(shi)过重?有网友以为,这是(shi)对缺(que)斤短两行为的严厉治理;有网友质疑(yi),重罚只是(shi)事后监督,要打击缺(que)斤短两问题,还得在平(ping)时就加强监督。

    这一摊主被罚5万,首要原因是(shi)在节日时代“迎风作案(an)”,引发舆情,因此按规定作出从重惩罚。营造(zao)良(liang)好的旅游情况,给(gei)旅客好的旅游体验,要实施重罚轨制,更需要建立常态(tai)化的监管(guan)机(ji)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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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在,雷同重罚在海南(nan)已不止第一次了。今年春节时代,海南(nan)万宁市市场监管(guan)局兴(xing)隆市场监管(guan)所就对兴(xing)隆农贸市场东门附(fu)近一家三文(wen)鱼(yu)销(xiao)售店处以5万元(yuan)罚款(kuan)。这家销(xiao)售点(dian)被消耗者赞扬,购买3.3斤三文(wen)鱼(yu),现实分量仅2.7斤左右,涉嫌计量欺(qi)诈。经调处,涉事经营者向消耗者退(tui)还465元(yuan),并补偿(chang)三文(wen)鱼(yu)9.9斤。

    别的(wai),万宁市市场监管(guan)局兴(xing)隆市场监管(guan)所还根据《海南(nan)自在商业港反消耗欺(qi)诈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告诫、罚款(kuan)人民币(bi)50000元(yuan)、责令停产停业3个月的行政惩罚。

    海南(nan)该(gai)规定第八条(tiao)明白,“经营者销(xiao)售海鲜、水果(guo)、旅游特产及(ji)其他商品时,使(shi)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ju)、破坏(huai)计量器具(ju)准(zhun)确度、将包装(zhuang)物分量作为商品分量或者以作弊的体式格局称量商品,缺(que)斤短两的,由县级(ji)以上人民当局市场监督管(guan)理部门责令纠正,给(gei)予告诫,没收违法所得,对经营者处二千(qian)元(yuan)以下的罚款(kuan);情节较重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处二千(qian)元(yuan)以上五万元(yuan)以下的罚款(kuan);情节严重或者社会影响迥殊恶劣的,处五万元(yuan)以上五十万元(yuan)以下的罚款(kuan),并可以处很多于三个月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依法撤消(xiao)营业执照。”

    从该(gai)规定可见,对缺(que)斤短两问题实施重罚的要件是(shi)“情节严重或者社会影响迥殊恶劣的”。这是(shi)有现实针(zhen)对性的。近年来,节沐日时代商家“宰客”事件,已对海南(nan)的旅游口碑带来负面影响。因此,发生在节沐日时代、被网友曝光、赞扬的“宰客”事件,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或者社会影响迥殊恶劣”,进而(er)处以重罚。

    这起流动(dong)摊贩(fan)缺(que)斤短两“宰客”事件,发生在“五一”时代,且被旅客曝光,被从重惩罚,属于咎由自取。据报道,在“五一”到来前的4月30日,三亚市旅游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zhao)开。会议要求,要加强旅游市场规范整治,以“零容忍”态(tai)度对涉旅违法行为下狠手(shou)、出重拳、动(dong)真格,全面净化旅游市场情况,规范经营秩序,提升服务质量,切(qie)实保证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yi)。以是,该(gai)流动(dong)摊贩(fan)缺(que)斤短两,可谓迎风作案(an)。

    对迎风作案(an)者“零容忍”,出重拳、动(dong)真格,这很有必要。而(er)刹住缺(que)斤短两欺(qi)客歪风,还需要加强平(ping)时的监管(guan)、治理。不能仅在节沐日时代进行会合治理,而(er)在平(ping)时放任。

    今年3月1日起最先实施的《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guan)理办法》明白规定,集贸市场如(ru)果(guo)对“鬼秤”、缺(que)斤短两等违法行为不遏止或管(guan)理不到位,将面临最高十万元(yuan)的惩罚。这意(yi)味着有关职能部门需压实管(guan)理责任,对“鬼秤”、缺(que)斤短两等违法行为做好常态(tai)化监管(guan),让规范服务成为商家的一种经营习惯。

    撰稿 / 刘辰(媒体人)

    编辑 / 柯锐

    校(xiao)对 / 赵琳(lin)

    公布于: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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