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5-25 13: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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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公布执行悬赏公告,对一路民事案件进行执行悬赏。根据公告显示的悬赏比例,金额最高可达174万余元。

    公告显示,案件的被执行人共有两名,分别为1982年出生的刘燕和1985年出生的刘波。

    记者从茅箭区人民法院获悉,刘燕和刘波系姐弟。

    ※被执行人:刘燕(左),女,1982年10月12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黄石市铁山区鹿山20-20号。

    ※被执行人:刘波(右),男,1985年7月30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丰台区云岗南宫路8号院11楼4单位7号。

    公告显示,案件执行标的为本金920万元、利息及迟延履行时代的债务利息。凡首先向茅箭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刘燕、刘波可供执行产业信息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告发产业执行到位金额的19%予以奖励,对之后统一产业提出告发产业的告发人,则不予奖励。按照上述悬赏比例,赏金可到达174万余元。

    有知情者,可拨打电话0719-8472983,联系茅箭法院陈法官。法院将对告发人身份及告发线索的有关环境予以失密。

    泉源/极目新闻

    公布于: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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