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5-21 13:3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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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文转自【北国都市报】;

    5月20日

    万宁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郑某涉嫌对

    非国度工作人员行贿罪一案

    万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构造约20余名党员干部

    现场旁听庭审

    “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被告人郑某合作的中铁某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某局)到场投标某安居房项目。招投标历程中,中国建筑某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某局)排名第一并且公示,中铁某局排名第二,因中建某局和到场投标的中建某有限公司存在控股关系,两家公司同时到场投标,属于违规行为,致使中建某局投标无效。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行条例》第五十五条之划定,可以由第二名中铁某局中标,也能够重新招标。同年11月期间,郑某为了让中铁某局中标,找到负责该项目招投标的海南某招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陈某(已判决)寻求帮助,陈某同意协助。随后,郑某在某招标有限公司楼下广场的地下泊车场将100万元港币现金作为后期费用交给陈某。在陈某的帮助下,中铁某局最终顺利中标,中标金额约11.5亿元。后郑某以挂靠体式格局从中铁某局分包劳务。作为回报,2021年元旦期间,郑某在某招标署理公司地下车库将150万元人民币的现金交给陈某。公诉机关以被告人郑某犯对非国度工作人员行贿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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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中,控辩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有序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争执并对在案的证据进行举证、质证,同时就本案事实及治罪量刑充分发表了各自看法。被告人郑某表示自愿认罪认罚,本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来源:万宁市人民法院、海南广播电视总台微信

    公布于: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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