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户不同意,整栋楼就不克不及加装电梯了吗?
重庆市涪陵区的一个老旧小区内,有两栋共56户业主的住宅楼。为便利出行,周某等50户业主向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申请增设电梯规划允许。
不久,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相干材料在小区宣扬栏进行公示。但是,公示期间,小区业主刘某以“在房子墙面加装钢钉大概钢梁柱头影响房屋代价”“增设电梯会产生噪音、影响采光、影响消防”等原因提出了贰言。
有人提出贰言,这电梯还能继续装吗?从法律上说,一户反对即可“一票反对”吗?
说案例、讲法律,本期“说法”关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法律成绩。(金歆)
发布于: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