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5-14 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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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网店不必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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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耍小聪明“空手套白狼”

    效果聪明反被聪明误

    案情回顾

    2023年12月初,被告人王某(2007年7月出生)在代某、张某甲等人(均另案处置惩罚)的影响下,在某购物软件上创建售卖钢管材料的店铺,将其父亲谋划钢管厂的部分实物照片以及网络搜刮的钢材图片等挂在商品详情页面,以子虚发货的方式骗取被害人定金。

    2024年1月18日,张某甲将客户陈某某的信息提供给王某,王某添加陈某某微信后,发送子虚发货单、货物图片,渐渐引诱陈某某事后领取采办钢管的定金。因王某本身的银行卡被限额,便接洽张某乙(不起诉),借用其名下银行卡领受诈骗资金并承诺赋予优点费,张某乙同意。陈某某将8800元定金汇款至张某乙银行账户后,张某乙按照请求将钱转给王某。案发后,王某赔偿被害人损失并获得被害人原谅。

    法院审理

    永新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以为,被告人王某用子虚发货的方式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较大,其举动已组成诈骗罪。综合被告人王某的犯法情节、悔罪表现,及犯法时年事等因素,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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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大概管制,并处大概单处罚金;数额巨大大概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迥殊巨大大概有其他迥殊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大概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大概充公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官提示

    未成年人的怙恃或其他监护人

    应自动履行监护职责

    在执法面前

    年事不是“护身符”

    违法犯法必将受到执法严惩

    来源:综合永新县法院

    发布于: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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