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5-22 17: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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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文转自【央视新闻客户端】;

    外地时候5月22日下午,泰国最高行政法院就财政部对前总理英拉“大米失职案”赔偿的控告作出终究裁决,讯断英拉必要赔偿100.28亿泰铢(约合22亿元人民币)。

    法院下令英拉仅需对大米销售环节造成的丧失承担赔偿责任,由于这触及行政权利的行使。泰国国家反靡烂委员会和国家审计办公室曾发函警告大米销售可能存在靡烂问题,但英拉未采取任何步伐加以制止,构成严峻的失职举动,致使相关官员谋取私利,给国家财政造成丧失,金额达200多亿泰铢,且没有免责理由。

    因此,法院讯断英拉需向财政部赔偿丧失金额的50%,即100.28亿泰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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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泰国财政部下达第135/2559号命令,要求英拉赔偿她在担任总理期间推行的大米典质设计造成的丧失。2018年,英拉与丈夫配合起诉了多名政府官员,控告他们公布没有合法的赔偿命令。2021年,地方行政法院驳回财政部对前总理英拉的“大米失职案”造成357亿泰铢丧失的赔偿要求,理由是财政部承认没有确实证据证明英拉直接造成丧失,且观察程序没有符合法律规定。地方行政法院还指出,靡烂举动主要产生在执行层面的官员中,而英拉作为总理仅到场了政府间大米交易的谅解备忘录签订环节。随后财政部向最高行政法院提出上诉。

    泰国前总理英拉在2017年脱离泰国,因缺席法院“大米失职案”被判处五年徒刑。(总台记者 杨探骊)

    公布于: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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