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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柳城警方破获一路新型网络洗钱案,8名嫌疑人因行使“抢红包”的方式,分散转移受益者被骗钱款。经侦查,专案组成功抓获孔某等8名犯法嫌疑人,缉获作案手机、银行卡一批。
看似轻松的“兼职”,背后竟是惊心动魄的玄色产业链……
据调查,该团伙通过组建微信群,以“发红包”为幌子,上演了一出经心设计的“洗钱戏码”:
“客户”发红包:诈骗份子(“客户”)将赃款拆分成多个红包发到群内。
“抢手”秒抢转账:孔某等“抢手”按指令迅速抢红包,再将金额通过支付宝等转账平台原数转给“上家”。
“劳务费”作诱饵:每完成一笔转账,“抢手”可获得几十元不等的好处费,看似“无本万利”。
短短时间,8名“抢手”便协助转移涉诈资金13万余元,个人非法赢利5800元。而诈骗团伙则通过这种“蚂蚁搬家”式操作,将赃款洗白!
柳城警方正在控制线索后迅速收网,一举抓获孔某等8名嫌疑人。经查,该团伙对“掩饰、隐瞒犯法所得”、“为电信网络诈骗供应赞助”等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该案正正在进一步操持当中。
展开剩余 56 %为什么“抢红包”也会涉嫌违法犯法呢?
赃款经过多次拆分、转移,模糊资金来源,本质是赞助犯法份子逃避侦查!
微信群抢红包、汇总后再转账的方式,将赃款化整为零转移到了犯法份子的指定账户,本质上正属于“转移”犯法所得。即便未间接参与诈骗,但协助转移赃款已违反《治安管理惩罚法》,情节严重的甚至大概构成刑事犯法!
警方提示
法律红线警示:你以为的“小兼职”,实则是犯法爪牙! 跟着网络支付的普及,掩饰、隐瞒犯法所得的犯法手段亦逐渐浮现网络化特性。微信红包“洗钱”通常以“兼职赚佣金”为名,吸收学生、自由职业者等群体,行使微信软件的交际属性伪装成正常红包,对资金进行碎片化处理,计划增加洗钱行为的隐蔽性。
警惕“轻松赚佣金”“抢红包兼职”等网络勾引,不明来源资金操作必藏风险!
公民个人账户切勿出租、出借,避免沦为“洗钱工具”。
划重点!!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管是诈骗份子还是“洗钱爪牙”,终将受到法律宽大。守好本身的“钱袋子”💰,也要护住本身的“法律底线”——莫因贪小利,毁掉大人生!
发布于: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