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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地区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联委会第九次集会在日本东京进行。15个成员国及东盟秘书处派员参会。各方围绕高质量实施协定、新成员到场工作组职责范围文件、RCEP支持机构建设等议题进行深入讨论,取得积极希望。
中方在会上表示,以后国际经贸体系面临挑战打击,RCEP各方应联袂应对,刚强深化地区合作决心,配合反对单边主义、珍爱主义,维护自在商业和多边主义,以高质量实施RCEP为抓手,积极发挥RCEP在亚太经济一体化中的引领感化,以自贸合作的肯定性应对国际经贸体系面临的挑战。
多个RCEP成员表示将连续致力于高质量实施协定,赓续增强和深化地区合作,维护自在商业体系体例和以规则为底子的地区商业安排,配合应对全球商业中的不肯定性。
公布于: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