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5-17 09:59:59
  • 阅读(4801)
  • 评论(39)
  • 5月16日23时03分,微信公众号“潮阳公布”对于“英之园”守法建筑物《强制撤除公告》一事激发的社会关注公布情况转达。

    转达显示,“英之园”位于汕头市潮阳区西胪镇西二社区,占地57.389亩,建筑物面积1.035万平方米,估价1.14亿元。“英之园”非法占用集体工业用地和耕地,未经审批擅自扶植,陵犯集体及公共长处,根据《中华群众共和国地皮经管法》《中华群众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等执法法规,对其作出行政惩罚,并先后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现依法进入行政强制执行步伐。

    针对“英之园”违建成绩,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深切调查,已对构成犯法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有关部门公职人员举行严肃追责问责。接下来,潮阳区将周全排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建成绩,维护群众正当权益。

    睁开剩余 62 %

    公开信息显示,该建筑系潮阳区西胪镇西二社区原村民陈英彪未经有权答应机关答应,占用社区集体地皮扶植。

    据央广网,“英之园”从2013年开始筹办扶植,俗称“大观园”,具有典型潮汕建筑气势派头,采纳潮汕地区独有的“驷马拖车”格局。此前网传该建筑物耗资约10亿元,根据最新转达,该建筑物估价1.14亿元。

    今年5月9日,汕头市潮阳区群众政府曾公布强制撤除公告激发社会关注。其中提到,因擅安闲西胪镇西二社区鲤鱼沟洋坊占用该社区集体地皮扶植“英之园”一案,经汕头市天然资源局立案调查,对陈英彪作出《行政惩罚决意书》【汕天然资监(潮阳)〔2024〕第1号】 ,其中责令陈英彪在行政惩罚决意书投递之日起限期45日内,撤除未获得扶植工程规划许可证、也未获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扶植工程设计计划审查文件的情况下非法占用的54.561亩集体工业用地上建成的老式厝五座(建筑面积合计7345.84平方米)、楼房六座(建筑面积合计2495.4平方米)、西南角近围墙一座楼房的大部分(建筑面积396.11平方米)、凉亭西面的一部分(建筑面积18.47平方米)及大门(面积40.9平方米)、大门一面的围墙(面积52.7平方米),并清理现场,同时并惩罚款,陈英彪逾期未推行撤除义务。现本案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限已届满。

    为维护行政执法的严肃性,现根据《中华群众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公告,限陈英彪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45日内自行撤除上述守法建(构)筑物和办法完毕并清理现场。如陈英彪逾期未撤除完毕的,本府将依法予以强制撤除。

    在此之前,盘绕“英之园”的纠纷已持续多年。澎湃新闻查阅公开信息获悉,汕头市天然资源局潮阳分局在过去的8年间,先后举行了至少5次听证会。此外,在2020年9月15日,汕头市天然资源局潮阳分局曾公布公告透露表现,根据《地皮经管法》的有关规定,对“英之园”的守法建筑物实行充公。

    公布于:上海市
    6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