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5-16 11:5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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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昆明警方5月16日宣布3起打击经济犯法案例,其中一人持有800多万伪造美圆等假币,被判刑10年。

    2024年5月,昆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正在昆明市盘龙区某小区车库抓获晏某某,收缴晏某某持有的伪造美圆共计820.77万元、人民币2230元。经人民法院审理,晏某某因犯持有假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惩罚金。

    警方提示,请泛博群众正在跨境生意业务、旅游或者外贸生意业务中经过正当途径兑换外币,假币没有但威胁小我私家产业平安,还大概触及跨国犯法,扰乱国度、金融经管秩序,危害"大众利益。日常生活中,请增强防范意识、掌握识别本领,自觉抵抗假币生意业务,主动告发假币犯法线索。

    此外,2019年9月至2022年3月时代,云南昆明某汽车修缮厂法定代表人周某及员工杨某等3人为欺骗保险公司保险理赔金,经过采办低价二手机动车落户至修缮厂员工或朋友名下的体式格局,同时向多家保险公司采办机动车保险。投保完成后,周某指挥修缮厂员工驾驶采办的二手车正在高速及省道故意制作两起多车碰撞的交通变乱后向保险公司理赔,共欺骗保险公司保险理赔金9万余元。2024年4月,昆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先后将周某等3人抓获,查获涉案资金9万余元。目前,周某、杨某犯保刁滑骗罪,离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和有期徒刑九个月。

    2022年起,杨某等人借助某汽车贩卖公司及关联的汽车租赁公司,以推行“零首付没有偿贷、购车高额返利”项目为噱头,声称与该公司签条约且存款成功后,没有但能够得到由公司领取的高额“好处费”,购车后将存款车辆提供应公司用于出租,还能收到公司领取的首付及每月月供存款(月供按月转账给购车人了偿按揭存款)。然而,该团伙领取“背债人”几个月存款后,以各种理由“断供”,并将车辆变卖给没有知情的二手买家,从而获取车辆价款。该案共触及100多名存款人,触及金额400余万元。2024年10月,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经侦大队以杨某等人涉嫌条约诈骗立案侦察,抓获5名犯法怀疑人,目前,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检察告状。

    发布于: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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