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5-07 17:5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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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年初(chu),作(zuo)为思想史研究“剑桥学派”代表性人(ren)物昆廷·斯金纳(Quentin Skinner)出版了自己的新书,《作(zuo)为“独立自主”的自由(you):一种政管理想的构成与崩溃》(Liberty as Independence: The Making and Unmaking of a Political Ideal,剑桥大学出版社)。2025年3月20日,剑桥大学“政治思想史研究中心”特地组织了一场新书钻研会,邀请斯金纳对其新书的主题作(zuo)了详细引见。

    笔者因在剑桥大学访学,参(can)加了这次会议,现(xian)场聆听了斯金纳教授的演讲,现(xian)征得(de)斯金纳教授的同意,发(fa)表他此次演讲的中文版。

    作(zuo)为背景,这里先引见一下斯金纳教授这本新书的大抵内容。这本书主要探究了英语(yu)世界对自由(you)概念的理解在18世纪末期发(fa)生的重大变化。作(zuo)者昆廷・斯金纳认为,在此之(zhi)前,人(ren)们普(pu)遍认为自由(you)意味着不受专断权(quan)力的支配,能(neng)够(gou)自主行动,自由(you)挑选生活方式。 然而,到了19世纪初(chu),这种看法被另一种看法取代,即(ji)自由(you)仅(jin)仅(jin)意味着不受束缚。斯金纳认为,这种变化并非源于商业(ye)社会的兴(xing)起,而是源于对专制的恐惧,因为美国和法(fa)国革(ge)命都以自由(you)为旗(qi)帜,将自由(you)定义为平(ping)等百姓独立自主生活的论断,推进和正当(fa)化了革(ge)命。斯金纳还追(zhui)踪和考察了作(zuo)为“独立自主”的自由(you)在提出和接头时所处的语(yu)言和政治情况,以往的研究在这方面往往会合在少(shao)数著名作(zuo)家和文本上,而斯金纳拓(tuo)展了研究局限,不但(jin)探究了霍布斯、洛克、休谟、边沁(qin)和沃尔斯通克拉夫特等重要政治哲学家对自由(you)概念的影响,还参(can)考了小说、传教、报纸、议会争执,以及大批的政治小册子。最后,斯金纳指出,作(zuo)为“独立自主”的自由(you)的概念在现(xian)代社会中仍然具(ju)有重要意义,因为它提醒我们,自由(you)可以被各种形式的依赖所破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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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讲座现(xian)场

    昆廷·斯金纳(Quentin Skinner)新著《作(zuo)为“独立自主”的自由(you):一种政管理想的构成与崩溃》( Liberty as Independence: The Making and Unmaking of a Political Ideal,剑桥大学出版社)

    起首,我要衷心谢谢大家在如许一个美好的下昼来到这里。还要特别谢谢理查德(de)・伯克(Richard Bourke,剑桥大学政治思想中心主任)组织这次钻研会,并将其安排在我仍然是会员的学院举行。这本书的目标非常简单,就(jiu)是对比分析两种大相径庭的关于“百姓自由(you)”的概念。一方面,我认为“自由(you)就(jiu)是不存在束缚”是一种被普(pu)遍接受的看法。若是你(ni)没有遭到束缚或被制止依照自己的意愿行动,那末你(ni)就(jiu)是自由(you)的。有些人(ren)坚(jian)持认为,这种束缚必须是物理上的,必须是预防性的,但另一些人(ren)则认为,存在勒迫也意味着自由(you)被褫夺,但不管如何,必须存在一种积极的干涉干与力量影响到意志。

    我将这种看法与另一种曾经被普(pu)遍接受的看法举行对比,即(ji)“自由(you)就(jiu)是独立自主”(liberty as independence)。那些赞成这种看法的人(ren)并没有否定,若是有人(ren)限制或制止你(ni)做某事,那末在那一刻,你(ni)就(jiu)失去了自由(you)。但他们想说,若是我们想要理解百姓自由(you)或政治自由(you)的概念,我们不应(ying)该(gai)关注这一点,因为还有一个逻辑上更优先的问题,那就(jiu)是有无人(ren)可以制止你(ni)依照你(ni)的自主见志行事。也就(jiu)是说,你(ni)是不是处于一个受制于人(ren)的状态,依赖于别人(ren)的权(quan)力?

    你(ni)可能(neng)会问,为什么这是最基本的问题,而不是仅(jin)仅(jin)谈论有人(ren)制止你(ni)做你(ni)想做的事的情(qing)况?谜底是,若是你(ni)的生活中存在任何如许的权(quan)力,那末你(ni)永远没法(fa)自由(you)行动。你(ni)的举动永远不会是你(ni)自主见志的产物。它们可能(neng)是,但它们也永远是得(de)到同意的结(jie)果。正如罗马法(fa)所表述(shu)的那样,你(ni)的行动永远是你(ni)的意志和一个本可以制止你(ni)行动的人(ren)同意了你(ni)的行动的结(jie)果。是以,拥有自由(you),也就(jiu)是说,拥有依照自主见志行动的能(neng)力,意味着不受任何其别人(ren)专断权(quan)力(arbitrary will)的操纵。但这并不意味着若是你(ni)依赖或人(ren),他就(jiu)一定会褫夺你(ni)的自由(you)。那末,是什么褫夺了自由(you)?我想在这本书中表达(da)的全部要点,就(jiu)是依赖于一种完整的专断,依赖于一个对你(ni)拥有权(quan)力的人(ren)的独断意志(这种权(quan)力不受操纵),正是这种不受操纵构成了褫夺自由(you)的专断性的本质(zhi)特性。这可以追(zhui)溯到古典历史学家。这就(jiu)是李维在君主制下看到的奴役状态。是以,主要的区别在于自由(you)与奴役。

    我在书中试图展现一个长期的历史图景,但自1688年革(ge)命之(zhi)后,人(ren)们宣称,在《权(quan)利法(fa)案》和革(ge)命的推进下,建立在一种“独立自主”的自由(you)的底子上的宪法(fa)应(ying)运(yun)而生。今后,这种主张成为辉格党在18世纪大部分时间寡头统(tong)治英国的基石。这就(jiu)是我这本书所论述(shu)的。

    与仅(jin)仅(jin)是不受干涉相比,将自由(you)视为“独立自主”的看法有一个特别的优点,那就(jiu)是,当涉及到制定法(fa)律时,若是法(fa)律要与百姓的自由(you)相协(xie)调,那末百姓必须拥有发(fa)言权(quan),经过代表的方式等,同意所制定的法(fa)律,因为若是他们没有以某种方式表达(da)同意,那末法(fa)律就(jiu)会以一种专断的形式与他们构成对峙。若是他们没有同意这一点,而这又是他们必须做的事变(qing),这就(jiu)是一小我私家(ren)被完整专断的权(quan)力褫夺自由(you)的情(qing)况。是以,这种理论的优势似乎在于,它授权(quan),或者说请求(qiu)采用某种形式的专制作(zuo)为一种统(tong)治形式,云云便足以维护作(zuo)为“独立自主”的自由(you)。

    固然,在任何拥有特权(quan)权(quan)力的君主制下,这种主张都没法(fa)站得(de)住脚。詹姆斯的看法是,专制轨制意味着多(duo)数人(ren)的统(tong)治,是以,即(ji)使在专制轨制下,也不能(neng)保证你(ni)的意志会反应在法(fa)律中。(詹姆斯指詹姆斯·哈里斯教授(James Harris),英国圣安德(de)鲁斯大学哲学、人(ren)类(lei)学和电影研究学院院长 )我的意义是,这很显着(xian),他们也并非没有看到这一点。问题是,他们能(neng)做些什么呢?

    1688年革(ge)命的谜底是《权(quan)利法(fa)案》,而法(fa)案最基础的内容是13项请求(qiu)。这是一份相称长的法(fa)案,但其中一些权(quan)利被认为是基础性的。固然,这里的 “基础性” 指的是它与古代宪法(fa)有关,是以,在某种程度上,它仅(jin)仅(jin)意味着在很长一段(duan)时间内,已经被证明在百姓社会行之(zhi)有效,所以这使得(de)它们成为基础性的。这并不意味着它们是天然权(quan)利。固然,这是一个完整不同的问题。但它们在某种意义上是基础性的,因为它们被认为是宪法(fa)良(liang)好运(yun)作(zuo)的底子。《权(quan)利法(fa)案》(Bill of Rights)规定了三项云云基础的权(quan)利,它们出现(xian)在法(fa)案末端。顺(shun)便说一句,人(ren)们总是告诉我们,英国人(ren)没有宪法(fa),但他们拥有这13项内容。这是一份权(quan)利法(fa)案,它还规定这些权(quan)利不能(neng)被法(fa)律(statute)转变。是以,这是人(ren)民的意志,它被肃静地载入1689年的文件,并且仍然是生效的。这是他们所能(neng)做到的,而詹姆斯所指出的问题仍然存在。

    卢梭提供了解决方案吗?詹姆斯对此举行了出色的论述(shu),但固然,他的语(yu)气中带有猜疑(yi),这一点并不新鲜,因为很难理解卢梭是如何解决这个矛盾的。我的意志和多(duo)数人(ren)的意志存在着,它是我能(neng)够(gou)理解为某种程度上是我的意志的东(dong)西。这种现(xian)象是如何发(fa)生的,是不是会发(fa)生,这在卢梭的著作(zuo)中并没有得(de)到明确的表明。(詹姆斯认为卢梭提出了枢纽问题:“一小我私家(ren)如何能(neng)处于自由(you)的状态,同时又被迫遵守(cong)不是他自己意志的决策?” )并且情(qing)况更加糟糕,因为这不但(jin)实用于你(ni)的举动,也实用于你(ni)的信念。这就(jiu)是托克维尔在其著作(zuo)《论美国的专制》的结(jie)尾处指出的出色看法。所以,确切存在一个问题,即(ji)两种自由(you)观中,哪一种取代了另一种成为意识形态霸权(quan),哪一种更值得(de)推许。这种取代是品德(de)上的进步照样倒退?我试图论证的是,这是一种相称严重的品德(de)倒退。

    美国革(ge)命给(gei)这个国家带来了庞大的痛(tong)苦,它以“为自由(you)而战”为旗(qi)号,得到(de)了推进力和正当(fa)性。当宣布“为自由(you)而战”时,革(ge)命者提出了一项宣言,即(ji)《独立宣言》,对我来说,这再重要不外了。这连忙 就(jiu)对拥有自由(you)意味着”独立自主“的理念构成了挑衅,因为革(ge)命是依照这种看法发(fa)起并正当(fa)化的。顺(shun)便说一句,情(qing)况更糟,现实上,10年后,法(fa)国当局再次以作(zuo)为“独立自主”的自由(you)的理念为底子,发(fa)动并正当(fa)化了一场革(ge)命。

    普(pu)莱斯于1776年出版的《关于百姓自由(you)本质(zhi)的观察》(On the Nature of Civil Liberty)中的看法激发(fa)了猛烈(lie)的回声,甚至可能(neng)激发(fa)了革(ge)命。这本书是在2月份出版的,并且在殖民地成为畅销书,甚至可能(neng)推进了《独立宣言》的发(fa)表。琼斯的耽忧在18世纪社会普(pu)遍存在。(即(ji)威廉·琼斯。他认为执行机构指挥(hui)下的军队珍爱着臣民,但为了得到(de)自由(you),他们应(ying)该(gai)拥有自我珍爱的权(quan)力,即(ji)独立。)我看到约翰(han)・罗伯逊(John Robertson,剑桥大学政治思想史教授)在这里,他比任何人(ren)都更深上天研究了这个问题,比任何人(ren)都做得(de)更好。常备军一直是百姓自由(you)的威逼,是以,使用常备军镇压暴乱自己不但(jin)是一种威逼,并且是一种褫夺自由(you)的举动,因为它让(rang)你(ni)面对一种非议会的力量。固然,你(ni)没有投票支持它。它的构成源于——这也是保守派一直存在的焦虑(lu)——经过绕过议会的资金使用手(shou)段(duan)。是以,固然,人(ren)们对赓续上升的公共(gong)债务感到极大的品德(de)和政治焦虑(lu),这些债务将为军队提供资金,理由(you)是需(xu)要防御(yu)国家免受海内奸人(ren)的打击等等,但它可以用来镇压自己的人(ren)民。“常备军始终是自由(you)的仇人(ren)”这一看法是《权(quan)利法(fa)案》中的一个新增论点。我没有看到在它出现(xian)在《权(quan)利法(fa)案》之(zhi)前有任何处所提到过它,但它现(xian)在仍然存在。然后,弗莱彻(Thomas Fletcher)、特伦(lun)查德(de)(John Trenchard),以及随后特伦(lun)查德(de)和戈登在 1720 年月著名的 “柏拉图的信件” (Plato's letters)系列中,保守辉格派的看法会合在这个问题上。

    在1688年,“自由(you)就(jiu)是独立自主”的看法曾是一种占主导职位(wei)的意识形态,1688年的变乱就(jiu)是为了将其确立为主导的意识形态,而这一目标取得(de)了不同程度的成功。但在这之(zhi)后,在1789年之(zhi)后,情(qing)况变得(de)更糟。然后你(ni)会发(fa)现(xian),在1790年月,出现(xian)了一群人(ren),他们说,“你(ni)知道,我们不像托利党人(ren)一样是崇高的教徒,但我们也不是保守分子,固然,我们猛烈(lie)阻挡普(pu)莱斯和他所代表的统统。”剩下的就(jiu)是早期的社会主义者,比如奥(ao)斯瓦尔德(de)和斯宾塞,以及逐渐构成的马克思主义思想。顺(shun)便说一句,布鲁诺・利奥(ao)波德(de)(Bruno Leopold)近来出版的关于作(zuo)为共(gong)和主义者的马克思的新书很好地论述(shu)了这种“独立自主”的思想思想确切在连续的看法。我应(ying)该(gai)简单地说,在它不再是意识形态的霸权(quan)之(zhi)前,至少(shao)从(cong)15世纪中期开(kai)始,它一直是主流的思想。

    在我的“自由(you)是独立自主”这一看法的论述(shu)中,一些绝对意外的人(ren)物出现(xian)在我的理论体系中。一个是约翰(han)·洛克,另一个是埃德(de)蒙·伯克。我认为在洛克的案例(li)中,这一点往往并未得(de)到强调,但若是你(ni)看看“当局的职责”(出自《当局论》)第四段(duan)(Duties of Government)以及他对天然状态的形貌(shu),可以看到他认为自由(you)的前提是我们不需(xu)要依赖任何别人(ren)的意愿。洛克在这里的基本看法是,作(zuo)为自由(you)人(ren),你(ni)能(neng)够(gou)凭据自己的意愿处置惩罚行动和财(cai)产。正如洛克所说,自由(you)就(jiu)是做自己的主人(ren),而不是被其别人(ren)支配。相反,处于别人(ren)专断权(quan)力之(zhi)下,就(jiu)是奴隶(li)的状态,这一点在他关于奴隶(li)制的章节中有明确说明。是以,我认为洛克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证人(ren),他在18世纪后期的影响要比我认为的更加显(xian)著。在更加风行的新史学写(xie)作(zuo)中,约翰(han)·波科克(John Pocock)将统统归因于共(gong)和派(Commonwealth men)。固然,关于这些问题,洛克和共(gong)和派并没有什么区别。伯克的《反思法(fa)国大革(ge)命》开(kai)篇对其举行了对比,在思考英国宪法(fa)时,他提到的是平安的生活和被迫生活在没有平安保证的专断权(quan)力下之(zhi)间的对比。伯克认为1688年的变乱解决了这一问题。固然,批评者会说,他对1789年的回应(ying)非常保守,他并没有真正思量(lu)这个问题,因为他对百姓议会的看法(fa)是,这所谓(wei)的自由(you)实在是虐政,它只(zhi)是自称自由(you)。

    别的,奈尔提出了关于“作(zuo)为独立自主的自由(you)”的强硬和温柔版本。(即(ji)Nail O’Flaherty,伦(lun)敦国王(wang)学院欧洲政治思想史高等(ji)讲师。奈尔认为著名的宫(gong)廷辉格党人(ren)里德(de)・布朗宁在(Reed Browning)其著作(zuo)《宫(gong)廷辉格党的政治和宪政思想》(The Political and Constitutional Ideas of Court Whigs)中更好地捍卫了自由(you)就(jiu)是“独立自主”的理念。但这与行政部分拥有很大程度的自由(you)裁(cai)量权(quan)是相容的。是以,布朗宁赞成1720年月所有投票中的一些急迫措施,包括没收财(cai)产,以及谢绝透露拘系和拘禁主教阿特伯里及其同谋者。显(xian)然,另一方面,像普(pu)莱斯和潘恩如许的人(ren)物,只(zhi)看到了非常无限的自由(you)裁(cai)量权(quan)局限,或者基础没有。)是的,这一点我确切没有处置惩罚得(de)很好,我完整理解这一点。我的意义是,宫(gong)廷辉格党是温柔的,我指的是他们乐意同意一定的专断权(quan)力。固然与之(zhi)绝对,普(pu)莱斯认为专断权(quan)力的存在就(jiu)是虐政,尽(jin)管普(pu)莱斯并没有明确表明自己是共(gong)和主义者,因为在那个时刻,为了避免叛国罪,他必须审慎行事,但他现实上是共(gong)和主义者,我认为很难不认为他进展建立一个共(gong)和轨制。《关于百姓自由(you)本质(zhi)的观察》确有如许的功效(neng),并在当年2月引起了庞大的惊动。

    另一个我也很受启发(fa)的看法,是奈尔提到的霍布斯主义看法的某些吸引力。也就(jiu)是说,自由(you)仅(jin)仅(jin)是指不被制止做某事,这种简单的看法可能(neng)对现实应(ying)用来说更加便利。固然,霍布斯故意将这一点简化,因为他试图消除整个反君主主义的传统(tong),这一传统(tong)认为限制权(quan)力就(jiu)是独立,是以也是自我管理的体现(xian)。固然,人(ren)民自我管理的概念在霍布斯眼中是一种可骇的存在。霍布斯认为,人(ren)类(lei)的状态请求(qiu)我们放(fang)弃所有天然权(quan)利,包括侵占权(quan),并将这些权(quan)利交给(gei)一个代表我们行使权(quan)力的个体,这小我私家(ren)就(jiu)是国家的执行者。是以,自由(you),正如霍布斯所说,永远意味着法(fa)律的离席(xi)。法(fa)律若不保持缄默沉静,你(ni)就(jiu)没法(fa)称之(zhi)为自由(you),也许你(ni)甚至没法(fa)决定什么是法(fa)律,这取决于当局的形式。这一点在天然法(fa)传统(tong)中有所体现(xian)。

    我认为从(cong)实践的角度来看,佩利的看法非常有道理。(奈尔提到,佩利认为政管理论的主要目标是为政治阶级提供一种手(shou)段(duan),让(rang)他们在政治危机中决定支持哪一方。)但我想最后指出的是,佩利认为普(pu)莱斯犯了一个非常简单的哲学错误,那就(jiu)是他殽杂(xiao)了拥有自由(you)和确保拥有自由(you)这二者。佩利告诉我们,拥有自由(you)并不意味着你(ni)能(neng)永远保持自由(you)。普(pu)莱斯显(xian)然认为,自由(you)必须是有保证的自由(you),若是有专断权(quan)力介入的可能(neng)性,那就(jiu)不是自由(you)。独一能(neng)保持自由(you)的方式,就(jiu)是避免这种干涉。这就(jiu)是所谓(wei)的两种看法的基础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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