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检网5月27日消息,云南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副省长李石松涉嫌纳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观察终结,经最高群众检察院指定,由贵州省贵阳市群众检察院审查起诉。克日,贵阳市群众检察院已向贵阳市中级群众法院提起公诉。
▲李石松(材料图)
检察构造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原告人李石松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原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构造起诉指控: 原告人李石松利用担任云南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二处副处长、处长,省政府办公厅党构成员、副秘书长,红河州委常委、副州长,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书记、厅长,曲靖市委副书记、市长,云南省委常委、曲靖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庞大,依法应当以纳贿罪追究其刑事义务。
2024年6月25日消息,李石松被查;2024年12月17日消息,李石松被“双开”。
展开剩余 60 %经查, 李石松丧失理想信心,背弃初心使命,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义务不力,匹敌组织审查;违反地方八项划定精神,收支私家会所,担当大概影响公正实行公务的宴请,违规借用车辆;不按划定呈报个人有关事项,违规帮助他人晋升职务;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回礼品礼金,担当大概影响公正实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不正确履行职责,对统计造假失察,违规干预插手司法活动;贪图享乐、道德废弛;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不是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石松严峻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事情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峻职务守法并涉嫌纳贿犯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峻,影响卑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中华群众共和国监察法》《中华群众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等有关划定, 经地方纪委常委会集会研究并报地方政治局集会审议,决意给予李石松开除党籍处罚,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罚;终止其党的二十大代表、云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历;收缴其违纪守法所得;将其涉嫌犯法成绩移送检察构造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罚,待召开地方委员会部分集会时予以追认。
据公开简历,李石松,男,白族,1969年2月生,在职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 第二十届地方候补委员。
李石松长时间在云南事情, 历任云南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二处副处长、处长,云南省政府督查室副厅级督查专员等职,2013年任云南省政府副秘书长。
2016年,李石松调任红河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2018年任云南省工信委主任、省中小企业局局长,后任 云南省工信厅厅长、党组书记。
2019年,李石松任曲靖市市长,2021年任云南省委常委、曲靖市委书记。
2023年12月,李石松离任曲靖市委书记,任云南省委常委、省政府党组副书记,后任常务副省长,至被查。
来源 新京报政事儿
公布于: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