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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1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产业和信息化部原党组成员,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中国烟草总公司原总经理凌成兴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权柄案,对被告人凌成兴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权柄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对追缴正在案的凌成兴受贿犯法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23年,被告人凌成兴行使担任江西省委常委、副省长,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书记、局长,中国烟草总公司总经理等职务上的方便,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正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事项上供应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311万余元。2015年以来,凌成兴担任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书记、局长,中国烟草总公司总经理期间,正在促成、审议投资并收购股权过程中,徇私作弊、滥用权柄,形成国有资产丧失人民币2.08亿余元。
展开剩余 62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凌成兴的行为组成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权柄罪,其受贿数额特别庞大,作为国有公司人员滥用权柄,徇私作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庞大丧失,均应依法惩处,并予数罪并罚。鉴于其受贿犯法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本身罪行,自动交卸庖案构造尚未控制的国有公司人员滥用权柄犯法现实和部分受贿犯法现实,其国有公司人员滥用权柄罪组成自首;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的大部分赃款赃物已追缴,依法能够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总台央视记者 奚丹霓 程琴)
此前报道
受贿4311万余元!凌成兴受贿、滥用权柄案一审开庭
2025年1月16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产业和信息化部原党组成员,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中国烟草总公司原总经理凌成兴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权柄一案。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控告:被告人凌成兴行使担任江西省委常委、副省长,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书记、局长,中国烟草总公司总经理等职务上的方便,为有关单位和个人正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2006年至2023年间,直接或者通过别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311万余元;2015年以来,凌成兴担任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书记、局长,中国烟草总公司总经理期间,正在促成、审议相关投资并收购股权过程中,徇私作弊、滥用权柄,形成国有公司严重丧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庞大丧失。检察构造提请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权柄罪穷究凌成兴的刑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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